剧情介绍
今天要为大家科普一下,不是只有珍贵的、濒危的野生动物,国家才予以保护。普通的野生动物,如果违反狩猎法规,也有可能构成犯罪。我省多地出台相关规定,全域全年禁止狩猎,可总有人铤而走险。这不,东宁市的刘某就因此获了刑。
东宁市公安局民警在办案时,接到群众举报,东宁市三岔口镇某村村民刘某经常在村内捕鸟。接到线索后,民警立即前往刘某家中了解情况,并在刘某家的仓房中,当场查获了30多只鸟类尸体和大量捕猎工具。事实面前,刘某才承认自己有捕猎的行为。
经相关部门鉴定,刘某猎杀的鸟类中有灰喜鹊8只、松鸦17只、雉鸡10只,其中灰喜鹊和雉鸡属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。由于牡丹江市全域、全年禁猎,刘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,故公安机关依法将案件移送至东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东宁市法院受案后,于近日开庭审理了刘某非法狩猎案。
法院在审理中查明,被告人刘某在禁猎期、禁猎区内使用禁猎工具,非法狩猎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,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其到案后,能够如实供述罪行,愿意接受处罚,依法可从轻处罚,最终,法院以刘某犯非法狩猎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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